昆明高新区:打造人才安居政策“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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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高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昆明高新区分别在西区和东区出行最便利、生活最方便、创新创业要素最聚集的核心区新建人才公寓,并采取实物保障和发放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努力改善拴心留人环境。
据介绍,昆明高新区人才公寓位于东、西两个片区。其中,西片区位于海源·高新天地2-2栋,建设Ⅰ(150平方米)、Ⅱ(100平方米)、Ⅲ(80平方米)、Ⅳ(50平方米)等4类户型;东片区位于高新邻里绿苑小区3栋,建设Ⅴ(60平方米)、Ⅵ(55平方米)、Ⅶ(45平方米)等3类户型。人才公寓按照满足拎包入住条件标准交付使用,主要用于满足申请人租期在30天以上、3年以内的不间断租住需求,租赁期限原则上最长3年。人才住房保障的适用范围为符合《昆明高新区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类别,即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区级高层次人才)、F类(区级青年后备人才);人才所在单位为在昆明高新区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昆明高新区机关单位;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的需签订三方劳务派遣合同;人才本人在昆明市主城五区无住房(若已购买期房,在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之前,视为无住房);未享受过省、市、区政府部门发放的购房补贴等。
A、B、C类人才在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期内或项目合作协议期内,可选择入住东西两区任意户型人才公寓,最长享受3年租金基准价格100%的政策性补贴,补贴标准每月3000元;D、E类人才,在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期内或项目合作协议期内,可选择入住西区Ⅱ、Ⅲ、Ⅳ户型人才公寓或东区任意户型人才公寓,最长享受3年租金基准价格70%的政策性补贴,补贴标准每月1500元;F类人才,在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期内或项目合作协议期内,可选择入住西区Ⅲ、Ⅳ户型人才公寓或东区任意户型人才公寓,最长享受3年租金基准价格50%的政策性补贴,补贴标准每月600元。
据悉,人才公寓采取“先租后补”的方式,即租金由申请人或入住人才先按人才公寓产权单位确定的基准价格按期支付,租期结束后再按照程序申报补贴。另外,符合相关条件但因人才公寓数量达到饱和无法分配房源,或申请人实际办公场所在东区西区以外,自行解决住宿的,可根据实际发生月数按照安居补贴标准享受租金补贴政策,补贴最长3年。(云南日报 记者龙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