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途经长安街部分路段及天安门广场公交车禁设车身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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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如何设置车身广告将有统一规范。《北京市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市城市管理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设置规范明确了公交车车身广告的“禁设区域”,其中,运营线路途经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至西单路口以东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的公交车辆禁止设置车身广告。此外,不得利用车头、车尾部车窗、车身两侧逃生玻璃等位置设置广告。
2021年9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对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规定,本市除了公共汽电车外,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身户外广告。但公交车的车身广告,到底该如何设置才规范合格?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市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汲取北京冬奥活动期间公共汽电车公益广告布置方案经验基础上,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设置规范明确了公交车车身户外广告的“禁设区域”。其中,运营线路途经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的公交车辆禁止设置车身广告。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临时调用的公交车辆除外。
此外,设置要求也进一步细化。比如,主要利用公交车辆车身车漆部分设置;不得利用车头、车尾部车窗、车轮、车身两侧逃生玻璃设置;不得遮挡或覆盖车灯,不得影响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车辆设施正常安全使用;不得在通道铰接车的铰接棚位置设置;利用车尾部位设置广告的,不得遮挡车辆号牌及其他相关标识。
设置规范还对一些途经特定区域的运营线路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运营线路主要途经首都功能核心区及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域的公交车辆,单层车利用车身两侧车窗以下的车漆部分整体设置车身广告,双层车利用车身两侧(不含车窗)及车尾部分设置车身广告;遇运营线路调整的,车身广告应及时整改到位。而运营线路主要途经除首都功能核心区及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以外区域的公交车辆,在保证行驶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利用车身两侧固定窗设置,且不宜超过单窗面积的1/3,单侧使用固定窗数量不多于2处,画面使用单透材料,保持视觉通透。
已设置的车身广告应加强管理维护,如破损脏污应及时维修更新。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交车辆设置车身广告应与车身外观比例协调,设计整洁美观,与城市风貌和景观相适应。设置车身广告应安全牢固,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设置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画面整洁完好,出现画面脏污、破损、严重褪色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及时维修、更新。
广告设置方案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不同类型公交车辆进行专门设计,形成北京市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方案,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